我认识方茴那会儿,是在墨尔本一个总飘着咖啡和焦虑味儿的学生公寓里。她老穿一件红衣裳,晃眼得很,可脸上那份神情却是淡的,淡得像隔夜凉透的茶水,红白一衬,总让人觉得不真切-1。后来熟了才晓得,她那哪是淡然,是心里头堵着一座早年的城,城门关了,钥匙丢海里了。

我们俩当时都穷得叮当响,合租的房子遭了贼,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。我看她一天打两份工,小脸煞白,就喊她别干了,来我这儿搭伙吃饭。这么着,开始了有点窘迫的“相依为命”。晚上她睡在捡来的旧沙发上,我看着她,心里头不是没动过念想。但我不敢,真的不敢。因为她心里头那段故事还没讲完,另一个人的影子太沉了,我挤不进去-1。她断断续续讲,讲那个叫陈寻的男生,讲高中黑板上一行决定了她爱情走向的字-3。我听着,心里头明镜似的——这匆匆那年小说结局,早不是两个人分手那么简单,它是一场从开始就写错了公式的运算,答案注定是痛的

方茴这姑娘,爱起来一股子毁天灭地的劲儿。她说以前,眼里只有那个人,恨不得把自己揉碎了嵌进对方的生活里。陈寻像太阳,可她靠太近,只觉得灼眼,反而照见了自己满身的阴影-3。她怀疑他惦念发小,为了一首歌能掉眼泪-1-3;她把自己放得太低,低到尘埃里,结果那点感情成了对方的负担,也成了刺向自己的刀-2。后来陈寻在大学遇见了更鲜活明亮的沈晓棠,故事就急转直下了-2。方茴做的那些傻事,包括为了报复、为了体验“他体验过的”,而草率地交付自己,最终伤得最深的还是她-4。那时候她不懂,人不是只有爱和恨两头跑,中间还有好长一段路,叫放下-1

改变来得慢,像澳洲海边磨脚的沙。我俩最苦的时候,她从打工餐馆带回一盒辣白菜炒饭,我俩吃得像过年。日子一点点过,我看着她身上那点扎人的偏执,慢慢被磨钝了些。她不再总穿那件刺目的红衣,偶尔,真的只是偶尔,会露出点小女孩似的表情-1。我跟她讲我的破烂往事,讲我也被人甩过,恨得牙痒却还留着她的杯子。我告诉她:“你们女的啊,总想让男人心里一辈子只装一个人,我跟你讲,那不现实!聪明的,不去计较过去,得想着怎么握住他的现在跟将来!”-1 她听了,愣好久,才轻声说:“你咋不早十年告诉我呢?”-1 那一刻我知道,她心里那块冰,裂了道缝。

零五年,我陪她回了趟北京。走在步行街,巨大屏幕上突然放起张信哲的《信仰》。歌声一出来,我眼见着她整个人僵住,眼泪跟断了线似的,无声无息往下淌,止都止不住-1。霓虹灯照在她脸上,光怪陆离的,可她眼里只有一片褪了色的旧时光。我一下子全明白了,这匆匆那年小说结局的真相,就是谁也替代不了谁的青春。 陈寻在她心里,早不是个具体的人了,变成了一种信仰,一个符号,代表着她所有最干净也最惨烈的付出-7。我永远成不了那个带她离开旧城池的人-1。梦该醒了。

离开澳洲前,她终于能平静地跟我谈起从前。她说:“陈寻是那种身上有光的人,可离太近了,光就刺得我睁不开眼。”-3 她也说,现在想想,如果重来,可能还是会那么走一遭,不后悔,但也不会再回去了-5你看,真正的匆匆那年小说结局,不是谁和谁在一起了,而是方茴终于能坦然地说出“不悔梦归处,只恨太匆匆”。 她与那段过往和解的方式,不是遗忘,也不是找个人覆盖,而是终于承认它的发生,并允许它静静地待在生命某个角落-7

我走的那天,她来送我,穿着件素净的衣裳,脸上有很淡的笑。我潇洒地挥手,转身进了安检。飞机爬升时,我看着下面越来越小的城市,心里头那块石头才算落了地。我没能成为她故事里的主角,但好像,帮她给那段拧巴的青春,轻轻画上了一个还能看的句点。这就够了,真的。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疾风暴雨,能狼狈地互相撑过一阵伞,已是幸运。剩下的路,终究得自己趟过泥泞,走到天晴。